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试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原则及目的
坚持实验考试便于学生操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原则。通过考试,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仪器的配备和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考试期间要成立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抽调监考教师。以县统一设点,统一安排考场,实行监考评分教师交叉监考的方法进行考试,市教育局选派1—2名巡视员到各县(市、区)指导督查考试工作。
三、考试评价
考生成绩评定根据评分细则由监考评分教师分步骤现场进行打分,满分10分,考生得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不含6分)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升入重点高中和各县(市、区)一中。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为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和操作要求。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
五、考试命题及印刷
实验考试由省实验考试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根据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要求为基本依据,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提前公布物理实验操作试题24套,化学实验操作试题24套。试题印刷、装袋由市实验考试办进行。
六、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计算机抽签的方法,每个考生从48道题目中由计算机抽签选做1个实验,同时确定座位及考物理或化学的哪一套考题。
七、考点设置和考场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据考生人数,按照方便学生考试和保证公平规范的原则统一设置考点,由市教育局组织验收,合格后颁发“考点验收合格证”。验收合格的考点学校由市实验考试办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省进行抽查。对不达标准的考点要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者,取消设置考点的资格,造成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点验收于4月底前完成。各考点应按中考的规范要求布置考点,考点大门上方悬挂“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考点醒目处张贴“考试时间(场次)安排表”、“监考评分教师守则”、“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等,并设有违纪公布栏。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物理实验考场、化学实验考场、考生备考室、点名处、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场所要有明显的标志。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两个考场(如学校条件许可,可设物理、化学考场各2个,监考评分教师、考务人员、实验仪器等都按2个考点准备)。考场必须安排在实验室,每个考场安排标准实验桌24张、坐凳24个。物理考场要做到桌桌通电、化学考场要桌桌通水,各考场都要有遮光窗帘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沙箱、水缸、灭火器等。各考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考试期间能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各考点要具有完成考试全部内容所规定的每个实验的实验仪器及器材2套。考试所需的实验药品、易耗品及学生用草稿纸,每个考点均应多准备15%以上,以保证实验操作考试的需要。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用
监考评分教师需选用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教学业务的理化教师、实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选用的监考评分教师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九、监考评分教师培训
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分级培训,持证上岗。市实验考试办为每县培训物理、化学监考评分骨干教师各3—5名,县(市、区)负责本地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把握实验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点人员设置
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副主考(考场负责人)2人,分别负责理化考场的考场布置、领取、收发试卷及评分细则、组织学习考生守则、收签及试卷的验收封袋等考务工作;考务3—5人,负责考生点名、抽签登记、带队入场、场外巡视等工作;实验教师2—4人(物理考场和化学考场各1—2人),负责仪器及器材的准备、更换及维修;监考评分教师24人(每个监考评分教师监两名不同考题的学生),负责监考评分和清洗整理仪器、器材,并安排适当数量的备用监考评分教师(避免本校教师监考本校学生);登分人员4人,负责登分工作;计时、后勤、保卫、医务、保密等服务人员5人。
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培训。市教育局为每县培训考试管理人员1—2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县所有考务人员的培训。监考评分教师要佩戴“监考评分教师”胸卡,实验教师要佩戴“实验教师”胸卡,其它工作人员也要佩戴与工作相应的胸卡。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入场,所有胸卡各县自制。
十一、考生报名及准考证
考生在所在学校报名,考号用中考报名号。考试准考证使用实验考试专用准考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办统一印制(准考证样式附后)。
十二、《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设制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计算机抽签程序编制《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内容包括参考学生的中考报名号、姓名、参考学科(物理或化学)、座位号等。每考场确定的《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一式四份,抽签处留存1份,向学生公布张贴1份,送考场核实2份(物理、化学考场各1份)。
十三、考试实施
1.考试前两天,各考点学校均要将考试所需的仪器和器材全部有序地摆放在实验桌上,24座的考场每座摆放一套实验仪器。物理、化学两个考场考桌上各贴物理1、物理2、……物理24;化学1、化学2……化学24座位号。考试实行“三固定”,即:每场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仪器固定、监考评分教师的监考评分题目固定。考前25分钟,各校带队教师按本场参考学生报名号清点人数,集中考生。考前20分钟,由一名考生操作计算机进行抽签,一次性确定48名考生的抽签结果,计算机抽签结果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台签号(即试题号)。48名学生一场(物理24名、化学24名),学生计算机抽签后及时向学生公布,考前10分钟参考学生持台签、准考证按顺序号经考场负责人(副主考)验证后进入考场,到相应的座位,考生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和动用桌上的实验仪器及器材。
2.监考评分教师在考前10分钟佩戴“监考评分教师”胸卡进入考场,准备监考和评分。
3.考生进入考场在各自座位坐好并核对后,由考场负责人(副主考)发放考生试题及评分细则(教师打分用),考生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县(市、区)、学校名称及姓名、座号、考号。监考评分教师根据考生考题上填的内容在评分细则上用红色圆珠笔或中性笔填写相关内容。待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进行操作(作图用铅笔),监考评分教师监考评分。
4.须有竖放2张A4纸的监考评分教师使用的评分夹板24个,每个夹板上有纸夹2个。监考评分教师评分时要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按操作赋分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表上画“√”、“×”,待考试结束后,监考评分教师根据现场记录进行汇总打出总分,并在监考教师签名处签名,评分表上如有涂改,监考评分教师和考场负责人要同时签字。
5.每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考题带出考场。监考评分教师将试卷及评分表放在一起(试卷在上,评分表在下)交副主考;副主考按照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检查无误后,将试题装入试卷密封袋,并密封签名(副主考签名),再注明本场考试的考点、考试日期、考试场次、人数等信息后,将试卷密封袋交登分处当场登分;同时监考评分教师整理、清洗仪器、器材,补充药品,准备下场考试。
6.免试。凡经县(市、区)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动手操作实验的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试。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审查批准后,发免试证明并备案,成绩按6分计。
7.往届生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组织。
十四、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个考点安排专人进行蹲点,具体指导考点工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人员深入考点考场进行巡视、指导。
十五、登分工作
登分工作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统一安排,各考点具体实施,实行当场登分(考一场、登一场)。登分处要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登分时先将试卷密封袋中的试卷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列,然后按照市实验考试办提供的考生报名号登记成绩,免试考生成绩一并登记。登分组要求由4人组成,唱分员1人、输机员2人、监督员1人,操作程序:首先共同将装有评分表的密封袋启封,然后由唱分员唱分,2名输机员用两台计算机同时录入、进行核对,由监督员监督录入和唱分,保证准确无误,每场登分完成后,由4人同时签字确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不漏登、不错登。《考生成绩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点现场公布成绩,一份交学校公布成绩,一份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留存,一份交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备案,同时各县区于6月11日前上报实验考试成绩光盘。考生试卷、评分表等基本资料要妥善保存四年,以备查阅、核实。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经市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查阅试卷。
十六、学生考试安全
在考试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强化安全意识,对交通、食宿、实验室配电、易燃品购置、使用的有毒、有腐蚀药品的存放、使用、管理,操作过程中的不当操作等都要制定出防范预案,保证学生、监考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十七、其它
1.各县(市、区)实验考试办要依据市考试实施方案,编制本地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手册指导考试工作,并于5月23日前上报市实验考试办。考务工作手册内容包括:考试领导机构、考试实施细则、考点学生分配表、各考点场次安排表、监考教师监考座次安排登记表等。
2.考点学校考试期间要保证其它年级正常教学,不能随意停课。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考点要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省实验考试办举报电话:0351—3086030,市实验考试办举报电话:2066125、2023830。
4.考试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实验考试办请示并研究解决。电话:2023830
5.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考试办要认真总结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6月11日前上报市实验考试办。
十八、领导机构
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
组 长:尹红岩(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崔增龙(市教育局副局长)
秦三广(市教育局副局长)
原保升(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毕前胜(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胡铁栓(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海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招考中心主任)
马国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处级督学)
成 员:李清太(城区教育局局长)
李国生(泽州县教育局局长)
姬国强(高平市教育局局长)
范学斌(阳城县教育局局长)
郑建国(陵川县教育局局长)
贾林强(沁水县教育局局长)
原红卫(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解晓鹏(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主任)
郭林松(市招考中心中考科科长)
刘文德(市教学研究室负责人)
市实验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主 任:解晓鹏(兼)
成 员:吉晋锋 李惠芳 刘万晖 王 兰 王晓晖 康俊红
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日程、时间安排
一、考试工作日程
4月24日 市级培训监考评分骨干教师,报市
参考学生总人数、考点数
4月20日—4月30日 考点验收(包括所用仪器质量、性
能),发考点验收合格证
5月11日—5月23日 制卷、装袋,各县(市、区)交考
务册
5月23日 市实验考试办召开考务会及考务工
作人员培训、领题
5月24日—5月26日 布置考点、摆放仪器、器材、药品
5月26日 考点进行监考评分教师及工作人员
考前培训
5月27日—5月30日 考试(登分)
6月11日前 交市实验考试办登分光盘及考试工
作总结
二、每天考试时间
上午
7∶30 第一场考生集中
7∶35 考生计算机抽签、登记、发座号,考点副主任领
取试题。
7∶45 监考评分教师进入考场,考生验签(证)进入考
场入座。将签(证)放实验桌左上角,副主考组
织学习考生守则。
7∶50 考点副主任发考题及评分表(教师用),学生、监
考评分教师填写校名、姓名、座号、考号等内容。
7∶55 开考
8∶00 考点副主任收签,齐全后送抽签处备第二场考试
使用。
8∶05 监考评分教师提醒学生最后5分钟,第二场考生
集中
8∶10 第一场考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监考评分教师
整理考题和评分表、汇总分数,在评分表上签字
后,考点副主任收题并装袋密封。领第二场试题,
同时第二场考生抽签。
8∶20 第二场考生验签进入考场,学习考生守则
8∶30 第二场考试开考
8∶45 第二场考试结束
以下考场时间安排类比 上午7场,11∶40结束。
下午
2∶00 集中考生
2∶25 开考
下午共考7场,6∶10结束,全天理、化各考14场。
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职 责 要 求
考点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考点工作,及时处理考点的一切事务。
2.考试结束后,把试题密封袋派专人送交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要有专人全天候保管。
3.负责处理本考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4.及时撤换不称职和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
5.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点,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教师、学生安全工作。
考点副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考场的考务工作,及时处理本考场的一切事务。
2.负责本考场试题的领取、分发、收集、验收封袋。
3.负责组织考生学习考生守则。
4.负责处理本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5.监督本考场监考评分教师的监考、评分行为。
监考评分教师职责
1.监考评分教师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考生的操作进行评定,并及时记录打分。如有修改,监考评分教师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2.要严肃认真地维护纪律,对考生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阻止,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3.对考生的操作不得提示。
4.在开考前负责落实学生对县名、校名、姓名、报名号、座号等内容的填写,考试结束后负责整理试卷和仪器器材。
5.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分表带出考场。
6.不得迟到早退,监考时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谈话,不能有影响学生正常考试的其它行为。
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场次进行计算机抽签考试。
2.考生在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在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要遵守《实验室守则》,不经同意不得动用实验仪器和器材。
4.考生进入实验室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考试期间,不得左顾右盼。
5.考生在考试期间有意损坏仪器要加倍赔偿。
6.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把准考证放在实验台左上角,备考场负责人核对。
7.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动手操作。
8.考生只准用蓝黑钢笔、签字笔或蓝黑圆珠笔书写。
9.不得扰乱考试秩序,否则,责令其停止考试。
10.试卷不得带出考场。
登分工作职责
1.登分工作由各县(区、市)统一组织,现场登分。
2.登分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反复核对,(用2台计算机同时输入电脑登分)做到不错登、漏登。上交市实验考试办后不能再作改动。
3.不能抽调监考评分教师进行登分。
4.登分期间,登分人员要保密,工作人员的手机要统一进行管理。
5.不能更改学生的成绩,如发现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保密观念要强,敢于拒绝别人说情,保证登分工作顺利进行。
保密工作职责
1.市实验考试办下发考题后,各县(区、市)要有专人(3人以上)负责保管,不是保密人员,不得接近考题。
2.试题要存放保密室,要有专人管理。保密室非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入。